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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購屋、男友共同登記合理合法徵信社嗎?離婚要件友兩方論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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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壇元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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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8-4-19 18:40:41 |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|倒序瀏覽 |閱讀模式
文/妮妮法律諮免費電話小宅女
們對於和另一伴共同買房子的法是什麼?近日在PTT版上討論的很熱烈小三,我們先來看看是怎麼一回事吧!
故事是這樣的,一名女友近來買了一間房子,頭期款是父母幫忙付的,但接下海外徵信來每個月5萬的房貸,女友打算自己慢慢付完。工商調查
這時,女友的男友跳出來希能夠一起分擔,可是,卻要求要將房子登記為「共同持有」。男友的法是,將來結婚了,這些也是要一起負擔的......
這時題就來囉,女友希的是靠自己的能力來付完後面的貸款,所以也不願和男友登記成共同有。(女友有強調說就算結婚後她也堅持自己付)
當然這就造成女友和男友間的爭尋人服務執,於是來求助廣大的鄉民們見。

這文一出馬上造成底下留言熱烈討論,討論很兩極,有人認為對男友而言是自尊題。而且將來如果真的結婚,房子一起住,那登記在誰名下有關係嗎?
但也有人說,頭期款是女方付的,登記在女方名下很合理,不管將來結婚與否是一個保障。
這件事討論的很範圍很大也很廣,鄉民們的論點也幾乎是一面倒。
「男方很明顯就是佔你便宜啊!」
「沒錢還硬要男性尊嚴,不成!」
「為了他的面子登記共有,這是勒索吧」
小宅女來說說看自己對這件事的法:
1. 女生購屋,和男性尊嚴有關係嗎?
首先,我認為用普世值觀而言,房子是女生買的可能真的有損所謂的「男性尊嚴」。社會大眾賦予的值觀,多數期待男生要扛起庭,買房這件事自然也包含在內。
但你女友買了房,你自己有能力的話也能買啊,如因為覺得放不下面子而硬要一腳,還要求登記共有,只會讓況變複雜。(像現在這樣)
2. 父母幫女兒付頭期款是未來保障
優徵信先回歸到事的原點,女生父母幫女生付了頭期款,來,有看到重點了嗎?重點就在女方父母付頭期款。
女生會堅持自己付完房貸,根究柢也是因為爸媽幫自己付了頭期款,這是爸媽幫女兒準備的「保障」,說起來比較屬於個人投資,無關乎將來結不結婚或是另一伴是誰,而且希不管未來發生什麼事,女兒能因為這個「保障」而生活無虞。
3. 尋人共同持有會讓事變複雜
就有人說啦,那男生之後幫忙付法律題協助貸款也算是有付錢啊,為什麼不能登記成共同持有?
如果登記共同持有,就不能單方面管理,裝潢、出租甚至於出售,如果沒有對方同就不能進行... 一句實話,我爸媽買房子給我,關你什麼事?
而且共同持有人如果在外有無法償還的債務,那這個共同持有的物件,就有被法拍的可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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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小宅女不是個覺得侶間什麼事要分的很清楚的人,但我會認為要分得清楚事的始末和況,如果對男方來說真的覺得面子過不去,那他大可以和女友共同存一筆基金來共同完成買房這件事,抑或是和女方一樣,自己買房後付房貸。
有人會說,也許將來會結婚,兩個人要兩間房幹?話可不是這樣說,將來如果真的邁入婚姻,多的那間房子或許還能拿來租給其他人,自己成為房東,也是一種被動收入,何樂不為?

當然啦,再買一間房子這種話聽起來很氣,白了也不太可能會發生,但我表達的是,買房的起因和後面要求共同登記名下,這根本就是兩回事!怎麼會拿來混為一談呢。
就有其他友分享自身經驗,況和原PO況類似,只不過性別角色互換。
女友表示,男方人資助購屋,將來要是同住的話,女方會支付一筆金額當作房租,但不要共同持有,因為她表示:
大陸找人「白一點,我也拿不出頭期款自己在北市購屋,所以我不認為共同持有是應該的,這是起始題,繳得起房貸不一定等於買得起房,應該是先來道理再來談自尊心吧。」
這段話小宅女真的要給他拍拍手,雖然說付不付房租這件事還是要當事人自己溝通,但我認為這觀念很正確,的確我們可以很多事不用分那麼清楚,但要把事的重點搞懂才是。
最後還是要和大說,一人的確是不用這麼計較(不過女友也還沒和男友結婚呢…),有本事的話自己也靠自己的去努力去獲得要的就好了,不要吵這些沒義的事,不但感也會對彼此留下影啊。
VIA PTT今週刊
粉絲團開張啦~~快來救救窮小編(宜蘭徵信社*´∀`)~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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