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evin80054 發表於 2018-12-16 21:26:59

偷拍2400人!班老闆「班內女廁外遇裝離婚要件針孔」,10幾歲女孩也不放過

文/深海大花枝
台灣的班總是有各種八卦在背後流竄,某某老師是不是對工生怎樣啦、另個老師是不是婚外啦......這些腥羶色的話題找不到證,但也從來沒有斷過。BUT,這裡卻有一個罪證確鑿的恐怖事件:新竹徵信社班老闆在自開的汽車防盜蹤班女廁內,安裝針孔攝影機,偷拍了2400人時尚精品才被逮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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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犯人池田和紀。
這起事件發生在日本,犯人池田和紀因為在千葉縣經營的班內安裝針孔,還偷拍了10幾歲的小女孩,被警察以違反兒童色禁止法的嫌逮捕。
在他被扣押的筆記型電中,裡面竟然有6年來,共計3700個偷拍影片檔。經過比對重複的檔案後,裡面共有2400人左右遭到偷拍,全是用針孔離婚協調攝影機錄下的。根日本警方調查,在池田的中、班內合計發現了超過20台針孔攝影機,池田也認新竹徵信社罪:「是滿足自己的性才這麼。」
這種行為怎麼相當可惡,而日本警方指出,池田是使用偽裝成鐘錶外觀的攝影機來犯案。
其實,花枝以前就法律諮免費電話曾寫過一篇文,提醒大「小心廁所內的勾」。女生們可以抓姦注看看,如果廁所裡的鉤位置詭異(太矮或正對上廁所的人),或是無法承重,就很有可能是針孔攝影機,務必要小心為上。
▼連台灣拍賣站很容易找到.....大千萬不要壞事,也一定要注啊QQ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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甚至,現在偽裝成居用品的針孔攝影機非常多,南投徵信社還有手錶、眼、打火機、子......一些居常見的小東西,居然其實是偷拍道具,實在非常可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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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刑法第315-1規定,沒有正當的原因,用錄音機偷錄他人非公開的言論,或是利用相機、攝影機拍攝他人非公開的活動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的罰金。如果拍攝他人非公開的活動,並且將照片傳送給其他人,則觸犯刑法第315-2的「加重妨害祕密罪」。
提醒大,這種離婚證人東西的用途應該是裝在自己裡防小偷的,千萬不要起歹念拿去偷拍,否則......真的是沒人性啊。
【花枝與小伴的愉快Hotel抓姦日常】←從深海來到陸上工作的花枝枝,擅長吐,最喜歡寫奇奇怪怪的東西。今天也為了海陸交流而努力發文,快來觀花枝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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